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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程序 【字体:

成绩复查程序

  1.提交申请:考生本人填写提交《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下载),并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
  2.交纳复查费:根据甘价费〔1999〕269号文件规定:查阅各类已评阅试卷每人每科20元
  3.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复查。
  4.复查结果通知:复查结果由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需复查书面通知,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5.其他说明:如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我办办理成绩复查手续,可以在考生本人填写《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字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交纳复查费。
  外地考生可将签字确认后的《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复查费通过邮局汇寄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传真:0931-891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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