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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资助政策 【字体:

兰州大学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资助政策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涉及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为了体现对地震灾区学生的人文关怀,同时兼顾教育公平,经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给予资助:

    1、对从地震灾区考入我校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免交培养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

    2、对从地震灾区考入我校的非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其后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对从地震灾区考入我校的所有研究生,学校将优先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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