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08级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9月3-4日,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兰州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到校。联系电话:0931-8912265。
三、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请直接与录取学院联系),无故逾期半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08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为基础理论强化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请有关考生于7月中下旬查询网页(http://ge.lzu.edu.cn)。
四、新生报到时须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兰州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2、《身份证》(或军官证);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与报考时填写的学历、学位一致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①硕士研究生新生只需提供《毕业证》②博士研究生新生只需提供《学位证》。
*2007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还须持培训《结业证书》。
上述证件不完备者,不能正常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五、工资关系说明:
1、录取为原单位在职培养的人员,不转工资关系;
2、录取为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的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转移工资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学校将其存入考生档案中;
3、其他考生无需提供工资关系。
六、组织关系转移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内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须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移至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
2、党员组织关系在部队或甘肃省外的,须经过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甘肃省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甘肃省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为“兰州大学”)。在办理入校手续期间,本人持原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兰州大学办理转入手续;
3、团组织关系经乡级以上团委直接转到兰州大学团委,持团员证可直接办理。
七、户口办理:考入我校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但委培、定向、自筹经费(在职)和与原单位不脱离关系的MBA等新生不迁户口。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的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科,逾期将不再办理。在办理户口时请持:①《户口迁移证》(请将身份证复印或将大小等同的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的请自留复印件); ③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专业); ④《新生报到通知单》。
八、报到时每人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同一底版黑白或彩色照片10张,以备入学报到办理有关手续用。
九、新生在托运行李时,请在托运单上注明“研究生”字样。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新生本人承担。
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政治、健康、业务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原为在职人员者,退回原单位;原为非在职人员者,退回原毕业学校或家庭所在地。
十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我校2008级研究生收费项目如下:
1、学费
文史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理工农医类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各专业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
自愿选择住宿的研究生,公寓房间由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安排。
硕士研究生新生均入住校内标准学生公寓(3人间或4人/间)。3人间收费标准为1,100元/学年,4人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
博士研究生新生均入住校内标准学生公寓(2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
3、体检费
2008年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按国家规定缴纳体检费80元左右。具体的标准以兰州大学2008-2009学年各类学生收费工作安排为准。
4、其它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财[2005]10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为此,在新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办理下列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医疗保险按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办理,但为了降低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伤害损失,学校要求非在职研究生尽可能投保。每生每年医疗保险费30元,三年制学生需缴纳90元。
★常住人口户口登记费由学校代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派出所收取,需缴纳3元左右。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本着为新生服务的原则,学校经过严格集中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由厂家在学校开设床垫、床单、被褥、被套、枕头、枕套、枕巾等新生卧具专卖点,直接以招标价格向学生出售,学生入学时可在校园内自主采购,购买整套床上用品约需缴纳300余元。
★学生学习、日杂用品及冬季御寒用品由学生自备或来校后自己购买。
十二、新生交费主要采用银行代收方式进行。请新生在来校前十日内,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存入学校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您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学校统一按收费标准将学生应缴费用划入学校专用账户。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在学院报到处直接领取缴费票据,办理注册手续。相关问题请直接与财务处联系。
注 1:为保证缴费成功,须以超过应缴费用10元的钱款存入本人银行卡。
2:不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新生,必须先到学生公寓中心开具不住宿的书面证明,凭书面证明到财务处办理住宿费标准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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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8912069(交费) 公寓中心:8912192(住宿)
保卫处:8912161(户口) 组 织 部:8912121(党组织关系)
校医院:8912671(体检) 团 委:8912684(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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