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建立完整的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兰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8级和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2.2018级和2019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完成情况。
3.2019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每学期学术研讨和学术活动的完成情况。
4.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情况。
5.2018-2020年的研究生课程档案,包括课程大纲、课件、课程试题、参考答案、考核试卷、成绩单等存档情况。
二、材料准备
1.检查内容中所涉及年级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开统计)、各专业培养方案。
2.提供检查年级全体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明细清单,包含学号、姓名、年级、培养层次、是否完成、考核时间等信息,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旧版)中或线下纸质版存档材料。
3.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存档材料。
4.详细提供学术研讨和学术活动组织情况和执行情况介绍,要求具体到每一个研究生。
5.实践基地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包含每一个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专业实践的地点、实践形式、校外导师配备情况等信息。
6.提供以上检查内容中所涉及到的检查时间范围内的课表及课程档案。
三、注意事项及时间安排
1.课程档案中试卷及成绩单存档要求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校研(2019)75号)第六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学院同时准备公共课课程档案。
2.研究生院将于本学期第十二周(5月10日)开始抽查,抽查的培养单位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适时通报本次研究生培养过程执行情况检查结果。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