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作用,强化研究生教学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即日起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末。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研究生课程。

    三、检查分组

    为了做到全覆盖,根据专家学科背景,建议分组如下表。

督导专家

督导学院简称

曾正志、赵培浩、万 毅、冯博学、李公平

化学、数学、信息、物理、核学

熊友才、张铭杰、张卫国、高宏、王记增、尚可政

生科、地矿、草科、资环、土木、大气

汪振江、张宏莉、樊亚平、包水梅、宋超英、韩国明

法学、外语、新闻、高教、经济、管理

刘永明、雷恩海、高桂云、王开学

历史、艺术、文学、哲社、马院、政国

赵 丽、谢小冬、刘兴荣、康 宏

基础、一临、二临、护理、口腔、药学、公卫

    督导专家不完全限于上表分组,除督导分组学院的教学工作外,督导专家还可自行督查任何学院的课程教学。

    四、检查要求

    1.重点检查教师到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学生出勤等课堂教学情况。

    2.思政督导专家督查全校研究生的课程思政及涉意识形态问题,重点督查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

    3.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每位督导专家每学期需完成不少于12学时的基本工作量,请督导专家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课表(见附件1),自行选择听课不少于12学时,并请做好教学评估和听课记录(样表见附件2)。

    4.请各位督导专家于本学期末将听课记录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地点为贵勤楼B302室,或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yxw@lzu.edu.cn。联系人:王龙,联系电话:8912660。

    附件1:2021春研究生课表(略)

        2:研究生听课记录表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