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全体师生: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研究生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教学安排

    1.开学与报到。根据学校《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及学生返校、报到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9月1日,2018级及以上研究生返校注册;9月2日,2019级研究生返校注册;9月3日,2020级研究生返校注册;9月4日,202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全体研究生从第2周9月6日起正式上课。研究生返校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2.教学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考虑疫情中、高风险区学生延迟和暂无法返校的实际情况,教师应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授课。

    开展线下课堂教学活动的,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防护工作建议研究生在上课过程中佩戴口罩保证教室通风授课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效果与质量加强对学生的课堂考勤,对因事因病及无故缺勤、有发热症状等学生要重点关注,并及时反馈至培养单位。在榆中校区第二教学楼上课的研究生的教学课节时间安排,照教务处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后续通知到有关学院)。

    如有学生因为疫情不能到教室上课,授课教师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确保研究生能同步学习;如有教师因为疫情原因不能到教室上课,可采用线上授课调整其他授课教师授课或调整教学计划等方式调整方案须于9月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后方可执行。目前,研究生课程已接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可登陆平台激活课程操作指南见附件

    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的,授课教师应提前发布课程资源、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总结近年来实施课程在线教学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的经验,将课程优质教学资源利用、在线课堂管理、在线随堂测验、在线作业发布及批阅等好方法、好措施与课堂教学有机融合,持续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专业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

    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安排;已开展的有关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进行专业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

    1.各培养单位须完成培养方案发布和排课工作,确保排课信息准确。各培养单位应对授课教师到岗情况进行统计,对上课教室软硬件进行检查,并将到岗和检查情况9月1日前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

    2.各学院应主动关心因疫情防控而无法返校的学生,认真统计相关学生的选课情况,并及时告知相应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及时主动了解和掌握无法返校上课的学生情况,通过超星平台、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学习材料,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开展在线学习指导和答疑,帮助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

    3.研究生院从第二周开始,对各培养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培养单位须安排开展研究生教学自查工作,具体由分管院长组织实施。

 

    附件:兰州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操作手册(教师版)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