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

关于做好2021年6月毕业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1年6月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毕业审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旧版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毕业管理-学院毕业审批”模块中操作。

    1.请将2021年6月毕业、结业的研究生在2021年6月8日(周二)前完成毕业或结业审批,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不能毕业或结业,将以肄业或退学结果处理(另发通知)。

    2.继续延期的研究生(已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除外)将“毕业审批结果”审批为“延期毕业”,延期时间为“2021年12月”。

    二、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请将下列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

    1.毕业、结业生名册。一式两份,从旧版综合管理系统输出(学院毕业审批后,在“毕业管理”模块下“学院毕业审批”栏目下的“导出毕业名册”项下输出,“毕业”和“结业”研究生名册分别导出,不要报在同一个表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每页均要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盖章)。

    2.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贴一寸毕业信息照(此照片必须为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照片),从综合管理系统输出(在“我的报表”模块下的“研究生成绩单”栏目下输出,打印毕业资格审查结果且均为“通过”),研究生秘书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如果成绩单有正反两面,正反两面都要贴照片、签字、加盖公章),依次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排序。

    3.已申请结业换毕业的研究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该生已通过学位(毕业)答辩同意其毕业的书面材料,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不需再报送成绩单。

    4.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已备案的《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毕业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未备案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制定《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应包含适用对象,毕业条件,毕业论文书写规范及格式,毕业论文查重规则、评阅办法、答辩组织等。

    5.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仅毕业不授予学位)须填写毕业申请书及毕业论文答辩材料(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模块https://ge.lzu.edu.cn/yjsxw/upload/files/20210506/3cc1f873937d4e00a8d8143b2d31be1d.zip)。一式两份,填写要求详见表中说明,一份研究生院归入个人档案,一份学院留存。

    6.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仅毕业不授予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毕业论文,毕业论文PDF命名格式为:学院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姓名_学号,如:××院_100201_内科学_张三_220100900001.PDF。

    三、时间要求

    1.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之前将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的《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已备案过实施细则且细则内容无变化的无需重复备案。根据学科特点,若研究生培养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则无须制定相关细则。

    2.上述其余材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周四)前完成报送,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只能按照退学或者未换证处理。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