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

关于开展第四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校第四批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导师(简称“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本次选聘的流程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科学合理选聘行业导师。本次选聘工作采用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各培养单位审批,学校审议并发文聘任的方式。

    二、申请人访问兰州大学行业导师服务系统:hyds.lzu.edu.cn,注册后登录填报《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输出打印。其中,拟聘任的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可参照《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附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将申请表的PDF扫描件提交至本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填报申请。

    三、学校各中层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访问路径:yjs.lzu.edu.cn,培养—专业学位—行业导师审核—批量下载审批表,将申请人的《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审批表》(附件3)一人一表批量下载。

    四、学校各中层单位党组织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对申请人进行思政考查。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指导能力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拟聘任的行业导师人选。各单位完成审查后将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PDF扫描件(可批量提交)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单位的审批、报送工作。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各培养单位必须制定(修订)所属专业类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报备研究生院。

    六、时间要求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2024年3月3日截止。

    2.培养单位提交审批表:2024年3月22日截止。

    七、咨询方式

    1.网上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931-8518303,

      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8:00。

    2.部门联系人:贺小军,电话:0931-8915278;

      邮箱:zyxw@lzu.edu.cn,地点:盘旋路校区贵勤楼B303。

 

附件1: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2: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

附件3: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