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人员招聘工作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招聘启事(第三批)有关要求,现将研究生院管理岗位(1人)招聘工作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

  1.人员范围:经初审通过的人员(以兰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准考证为准)

  2.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8日9:00-10:30,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一楼第十教室。

  3.考试形式:现场笔试,满分100分。

  4.资格材料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外语水平证明以备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可进入心理健康测试环节。

  二、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通过手机登录作答,具体以监考人员安排为准。

  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笔试成绩排名前15名以内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兰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通知为准。

  三、面试

  1.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9日9:00-16:30,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12室。

  2.面试形式:个人陈述(5分钟以内,可使用PPT演示),专家提问(2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排名前3名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四、考察、体检

  研究生院于2020年12月8日前成立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谈话、试岗等形式对面试考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情况和考察结果填入考察表。如有不适合聘用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含替补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含替补人选)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如有不适合聘用的情况,替补人选依次递补拟聘。

  六、聘用

  研究生院将拟聘用人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由学校、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被聘人员中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初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来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具体期限以就业报到证时间为准),往届毕业生在报到通知单发出后1个月内须办理正式的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须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相关规定。

  3.校内学生持准考证、校园卡参加应聘考核;校外人员持准考证,健康新甘肃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的健康信息码(绿码)入校参加应聘考核。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易宾

  联系电话:0931-8912127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