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现启动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贷款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已在校正式注册的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无力支付学费与住宿费的学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 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书)

2.本人承诺材料: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请注意照片的清晰度。

四、申请贷款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于11月16日前通过手机银行APP或网上银行完成在线申请,同时登录智慧研工系统提交申请(详细申请步骤说明见附件2申请指南)。

学生提交申请时,请根据操作流程说明准确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是入学时间、学制和贷款金额。信息填写不准确,将不能成功申请贷款。

(二)学院审批

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在智慧研工系统完成审批。

(三)经办银行审核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在助学贷款系统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学校审核

研工部根据智慧研工系统学院审核名单,在助学贷款系统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贷款金额。

(五)贷款合同签订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在线与资格审核合格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四、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1.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只包含学费和住宿费(不包括生活费),额度不超过12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60个月(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60个月底。还本宽限期结束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偿还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线上渠道完成提前偿还贷款操作,也可通过经办银行申请办理;

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2.学院要建立和完善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络方式、学籍变动、学业成绩、放款情况等建档工作,加强学生的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

3.通过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的2020级学生(名单学院可通过登录智慧研工系统查询)原则上须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有效解决学费及住宿费困难。

4.请通知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加入QQ群1062805063,方面及时解答处理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2020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研工部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