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精神,积极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行业企业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校级实践基地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兰州大学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主要从合作单位质量、承载规模、承担横向课题、科研经费进账、科研成果转化、社会影响力、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要求为:

    1.校级基地申报原则上从现有院级基地中遴选产生。基地所在单位应该为行业或地区头部企业,双方签订了专业实践协议,已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运行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一般应有一届研究生在该基地完成专业实践,且校企双方均有意愿长期共基地。

    2.基地应具有较好的承载规模,基地每年能够接纳的专业实践研究生不少于10人

    3.基地具有规范的管理机制和后勤保障条件。双方成立了负责专业实践组织的专门机构,基地能够给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能够为研究生提供生活和工作补贴,购买商业保险。

    4.基地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能够担任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导师。行企业导师能够与校内导师定期沟通协调,共同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

    5.依托该基地,校企双方有长期科研合作关系,有科研成果产出。近三年依托该基地进入我校的科研经费累计应不少于100万。

    6.校外合作单位如果为行业头部企业(500强榜单企业)或者与学校已经签订战略合作或科研合作协议的重点合作企业,校企双方计划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可以直接申报。上述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7.获批的校级实践基地研究生院将单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予以支持。推荐学院应为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配套资源和条件。

    二、答辩程序和要求

    1.有意向申请校级基地的学院可填写基地申报书(附件),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2个基地。申请经依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有多个基地申报的学院应在推荐时进行排序。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组织线下答辩,最终确定立项名单。答辩必须由学院主管领导进行陈述。

    2.基地的答辩时间为6分钟。答辩内容应对照申报条件逐一说明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特别需重点阐明如何基于该基地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要求(双导师制,专业实践时间和质量,行业导师聘任,实践类课程建设,入企时间条件保障,论文题目选择和质量控制,行企业人员参与人才培养计划、选派规模等)以及合作企业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

    3.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可以利用假期充分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整合资源,完善基本条件。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初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可信,涉密信息需做脱密处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三、后期管理和验收要求

    1.进入实践基地培养的研究生,全面落实实践类课程教学和案例教学、“双导师”培养、行业导师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高质量专业实践等要求,实施有组织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全面推动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全链条、各环节的衔接配合,打造实践能力导向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样板间”。

    2.每个基地应至少建设1门校企联合实践类课程供全校研究生修读。鼓励学校和基地根据需要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置定制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经学院和学校审查后发布实施。培养方案要满足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基本要求和学校课程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授课形式鼓励企业技术专家到校内授课,鼓励将部分专业课主课堂移至企业。

    3.进入实践基地培养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基地,开题要有该基地行企业人员参加。基地行业导师对选题拥有一票否决权。

    4.进入实践基地培养的研究生入企实践时间一般为1年。专业实践要紧密结合行企业一线任务开展,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校内外导师要建立定期联络机制,研究生每月至少汇报一次学习和科研情况。以上过程性考核材料要全部纳入学生专业实践档案

    5.进入实践基地培养的研究生要签署学校、企业、个人三方协议书,明确学生在行企业实践期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向学生发放报酬,购买商业保险,为学生提供实践条件和食宿条件,规定学生遵守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要求。协议模板由学校提供,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具体修改。

    6.其他培养要求按照学校《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

    7.研究生院将对获批的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和学生实践情况进行抽查或赴实地检查,择期进行项目中期汇报和终期验收。检查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将终止校级基地资格,并取消后续申请资格。

    附件:兰州大学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