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研字〔2013〕33号),宋珊等17人经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在兰州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拟增列为相应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研究生院学科点建设与质量监督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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