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2021-2022学年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2016〕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质量优先、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研究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
4.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5.学位论文评阅中至少有两份总体评价为“优秀”,且同时推荐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学位论文特别优秀,可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参加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当前发展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2.论文观点正确,运用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
3.论文研究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
4.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5.学位论文评阅中至少有一份总体评价为“优秀”,且同时推荐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学位论文特别优秀,可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参加评选。
(三)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2.获学位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申请延迟公开的论文不参加评选。
3.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不做限定。
四、评选程序
(一)预推荐
有意申报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申请人,填写《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见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于3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照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填写《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二)论文评阅
所有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匿名评阅,评阅结果作为能否申请学位及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依据。2021年9月及12月批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其学位论文若未经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阅,申请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时须重新进行匿名评阅。
(三)最终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和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分博士硕士排序报送推荐名单,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四)专家组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参选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五)公布评选结果
学校对初选的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入选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确保推荐的论文质量。
3.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预推荐名单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xwb@lzu.edu.cn),同时做好参评学位论文的收集及匿名处理等工作。
六、其他
最终材料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
附件2: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