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9级、2020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6.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欠费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参评。
二、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2名研究生,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评选。
三、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参评人选,审核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10日前报送研工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jz@lzu.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上报人选,面向全校公示5天,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评审表》。
四、注意事项
经学校公示后确定为获奖候选人的研究生需认真填写《评审表》,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具体生动地介绍在校学习、科研及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联 系 人:曾玉娟
联系电话:8912963
邮 箱:yjsjz@lzu.edu.cn
研工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