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和往届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服务期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由就业单位提供政策文件名称、文件印发单位及签订工作协议方面的有关限制内容;
(2)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三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注:无论何种情况(如公务员、选调生等),凡是工作派遣文件中,基层工作期限不满三年的,均不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三、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
学院就情况是否属实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就业证明(附件3);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基层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选调分配等需要二次定岗的学生,申请时应当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其他学生不需要填写);
4.本人身份证、中国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卡及授权书(附件4);
两者须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按要求手填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
5.《XX学院2021年第X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汇总表》(附件5)。
注:申请材料除汇总表外,均须一式两份,报送时按上述序号排序,无需装订,由学院统一报送。
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工部(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jz@lzu.edu.cn,联系电话:0931-8912963,联系人:曾老师。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工作流程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每年分两批进行,两个批次无差异,对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待材料补充完整后年底第二批报送。
材料报送要求
第一批是指6月份已经落实工作岗位和实际工作岗位地点的已经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研工部(研究生)。截止日期为6月21日。
第二批是指6月份之前暂不能落实际工作岗位、实际工作地点不明确、有待二次分配的应届毕业生。纸质材料需要邮寄到学院,由学院签署审查意见后统一报送研工部(研究生),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报送
第一批6月21日截止,第二批11月30日截止。
2.学校审核上报
研工部汇总复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教育部终审批复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下达批复名单。
第一批:当年12月左右公布结果;第二批:次年6月左右公布结果。
4.学校公示名单,发放资助金
研工部公示批复结果,并根据财务到账情况及时发放补偿代偿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3次划拨资金,第一次和第二次为补偿代偿总金额的33%,第三次为34%)。
5.在职在岗确认
申请学生在确定资助资格后于每年6月10日前根据当年通知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完成在职在岗确认。
五、工作安排
1.各学院安排专人(毕业生奖助老师)负责此项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对基层就业学生进行摸底,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知晓相关政策,顺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六、补偿代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1.补偿代偿额度
研究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2.补偿代偿金发放
(1)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在确定获得补偿资格后,获得的补偿款将分三次直接打入毕业生本人邮储卡或工行卡账户。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与贷款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按期如约还款,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获得的补偿款将分三次直接打入毕业生本人邮储卡或工行卡账户,学生收到代偿金后必须优先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直至贷款还清。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每次返还的代偿款将直接偿还贷款。
3.常见问题答疑
基层就业相关问题答疑,详见《兰州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常见问题解答》(附件6)。
4.工作要求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要求申请材料真实和规范。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学生需加入QQ群(兰州大学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群号:938933204,便于后续事宜通知。
5.2021年毕业生第X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研工部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