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要求和各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本年度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续贷证明手续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续贷声明
学院通知需要办理续贷的学生于2021年6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栏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二)毕业确认
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于6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进行毕业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续贷证明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续贷证明进行审核盖章后,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复核确认(续贷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毕业确认
根据经办银行和当地资助中心要求开展。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学生按期完成相关工作,未完成毕业确认的毕业生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二)系统显示应进行毕业确认但实际不毕业的学生,请联系当地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三) 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先办理毕业确认手续,7月31日前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前往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继续贴息,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附件:1. 操作流程
研工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