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项目

关于做好近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和规范兰州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管理工作,克服近期疫情给留学工作带来的影响,现就做好近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资格有效期,及时履行延期或放弃资格手续。

       (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152),2020年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派出的,当次公派留学资格不再保留,为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请于到期前办理放弃留学资格手续。2021年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派出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于到期前申请延长资格有效期或放弃留学资格。2022年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派出前留学计划如有调整的,请根据自身情况至少在资格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二)2022年12月31日资格有效期到期人员仍有大量同学未按学校要求提前三个月办理相关手续,此类同学须于12月26日前按照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贵勤楼B302,学校将集中受理并出具审核意见。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等应以在校学生身份出国交流的,如计划派出前已毕业,或毕业前在校时间已无法达到项目最低留学期限要求的,公派留学资格不予延长或保留。

       二、如遇特殊情况,及时申请调整留学计划。

       (一)派出前:公派研究生在办理派出手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原计划派出的,经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综合研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可对留学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申请调整留学计划的,原则上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具体情形按照《国家公派出国公派研究生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6)。

根据《关于启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前管理在线申办功能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394),自2022年11月7日起,派出前国内管理材料在信息平台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其中,校内管理部门审核申请表流程详见附件1。

       (二)留学期间:公派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留学期间申请变更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研究机构)、提前回国、回国休假、因病中途休学回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考察的,公派研究生本人应提前3个月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征得留学院校导师(合作者)、国内导师同意并向使领馆报告。其中,校内管理部门审核及出具同意函流程详见附件1。

       三、做好留学期间和回国全过程管理

       (一)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实行“谁派出,谁管理”原则,由各培养单位做好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管理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对公派研究生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建立公派公派研究生出国和回国管理专门档案,具体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

       (二)公派研究生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10个工作日内(如遇假期或特殊情形的可顺延)至研究生院办理返校手续并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回国报到手续详见https://ge.lzu.edu.cn/guojijiaoliu/gongpaixiangmu/2017/0614/146930.html。凡未按规定办理回国手续的,学校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三)公派研究生返校后须在所在学院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介绍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四)研究生院已将各单位2020年至2022年公派研究生建档立卡信息汇总表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邮箱,请各培养单位摸排公派研究生留学情况并作工作提醒,详细补充表格中有关信息,重点关注学生是否出国、是否回国、资格有效期到期人员手续办理情况、离校/返校手续办理情况等,并将汇总表于12月26日前发至pyk@lzu.edu.cn邮箱。

 

       附件:调整留学计划校内材料审核流程与留学管理工作要求(含学院办理流程)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