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4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审批
本年度分3批次(6、9、12月)进行审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2019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在旧版系统操作,2020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在新版系统操作。系统操作时间节点及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不能在6月批次中毕业或结业,将以肄业或退学处理(另发通知)。
二、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毕业、结业生名册。一式两份。
2.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一式两份。
3.结业转毕业申请。研究生自结业之日起2年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2019级及以前的研究生提交纸质版《结业转毕业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ge.lzu.edu.cn/xiazaizhuanqu/peiyang/2021/0514/172615.html),一式一份。2020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在新版系统线上申请。
4.同意结业研究生换发毕业证书的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2)。一式两份。
5.申请仅毕业不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模块-《研究生毕业申请书》https://ge.lzu.edu.cn/xiazaizhuanqu/peiyang/2021/0506/172014.html
6.申请仅毕业不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电子版。
相关材料报送要点及时间节点见附件1,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只能按照未毕业或未换证处理。
三、其他
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已备案的《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毕业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未备案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制定《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细则应包含适用对象、毕业条件、毕业论文书写规范及格式、毕业论文查重规则、评阅办法、答辩组织等。
每批次毕业工作开展前将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的《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已备案过实施细则且细则内容无变化的无需重复备案。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