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导学关系确定是开展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的基础,是学籍管理、培养计划审核、助研津贴审批等过程管理的重要前提。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将研究生导师信息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已经明确导学关系的培养单位,请在9月18日前将导师信息导入系统;尚未完成导学关系确定的培养单位,请尽快完成研究生和导师互选,于9月30日前将导师信息导入系统。
二、操作流程
登录新版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学籍——学籍查询——信息查看——导入导师"的操作路径进行导入。无导师的可直接导入,已有导师的可覆盖导入。
三、注意事项
1.若匹配给研究生新生的导师无研究生录取专业指导资格,将无法导入系统,请导师进行跨学科/类别备案。
2.本次工作只针对硕士研究生及无导师的博士研究生,导学关系确立后,系统将关闭。后续变更导师信息,须在研究生新生取得学籍后按照转专业或导师流程办理。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