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导学关系确定是开展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的基础,是学籍管理、培养计划审核、助研津贴审批等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将研究生导师信息录入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操作对象及要求
1.硕士研究生。
培养单位登录系统,按照“学籍——学籍查询——信息查看——导入导师”的操作路径导入。在操作时间范围内,无导师的可直接导入,已有导师的可覆盖导入。
2.博士研究生。
无导师或需要变更导师的博士研究生的导学关系由培养单位汇总报送研究生院,经审核符合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导入。
二、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尽快完成研究生和导师的互选工作,于9月25日前将硕士研究生的导学关系导入系统,将博士研究生的导学关系汇总表(模板见附件)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
三、注意事项
1.若匹配给研究生新生的导师无研究生录取专业指导资格,将无法导入系统,请导师进行跨学科/类别备案。
2.导学关系确立系统关闭后,后续变更导师信息,须在研究生新生取得学籍后按照转专业或导师流程办理。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