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

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及学籍登记表归档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新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针对2023级研究生开展学籍信息核对及学籍登记表归档工作,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学籍信息的重要性

(一)数据来源

    研究生学籍信息源于研究生招生信息。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研究生的入学数据转入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从而形成该研究生的学籍信息数据。

(二)学籍注册

    新生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从管理系统中提取研究生的个人学籍信息数据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完成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

(三)学籍异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发生转专业、转导师,休学、复学、退学,评优、评奖,公派出国,以及重要学籍信息变更的事项,必须依照当前学籍信息做出判断和受理。

(四)学历注册

    研究生毕业时,研究生院从管理系统中提取研究生的个人学籍信息数据上传至学信网完成毕(结)业研究生的学历注册。

    因此,研究生学籍信息是如实反映个人在学期间重要的基础性数据,规范而严肃,其准确性关系到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

    二、学籍信息核对的方式

    学籍信息核对由研究生本人和所在学院,根据管理系统分配的权限,采取在线核对的方式执行。具体操作规程参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操作规程》进行。

    三、学籍登记表归档

1.学生提交

    完成学籍信息核对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报表我的报表”模块下输出《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一式2份),经本人签字确认,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后交至学院。

2.学院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学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复查意见、业务复查意见、学院复查结论”栏目意见填写明确,签名、公章加盖完整后,按照学籍登记表右上角档案序号排序到研究生院审核。 

3.审核归档

    研究生院审核完成后返还学籍登记表,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归档, 1份归档至兰州大学档案馆,兰州大学档案馆归档目录可在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中“报表我的报表学籍”路径输出打印。另1份学籍表由学院保管完好,统一归入研究生个人人事档案。

4.注意事项

    学籍登记表不得涂改和污损,表中各栏目日期均填写当前签名日期,“政治思想复查意见”栏加盖学院委员会公章,“学院复查结论”栏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审核意见”栏留空,待报送审核。

    五、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须于2023年11月3日(周五)前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并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前报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至贵勤楼B303  联系方式:0931-8915278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