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持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管理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与管理水平,继研究生转导师学籍异动服务流程上线后,学校现正式在“兰州大学一站式服务大厅”推出第二批研究生线上学籍异动服务流程,涵盖休学、复学、退学三类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学籍状态为“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2018〕32号)相关规定,可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申请休学、复学、退学。
二、申请流程及办理时间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个人工作台,或通过手机端登录“兰州大学APP”,进入“服务大厅”,在“学生服务”模块选择相应服务事项进行申请。申请提交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休学、复学申请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集中受理,退学申请于工作日均可提交,具体审批流程见附件。
相关审批人员收到申请后通过电脑或手机端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对审批通过的申请进行学籍异动备案,最终结果以学校正式发文及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更新为准。学校发文后,申请人、相关审批人员、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可在已办理的申请流程中下载文件电子版,研究生院不再分发纸质版文件。
三、注意事项
1.休学申请:需要休学或休学时间已到需延长休学期限的研究生须提出休学申请。休学以学期为单位,原则上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2学期,且休学时间计算在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之内。因病或生育休学的研究生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创业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休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还须提供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休学的证明。
2.复学申请:休学期满的研究生须提出复学申请。因病或生育休学的研究生应同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因创业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研究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30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学处理。
3.退学申请:须填写客观、详实的退学原因,不可仅填写“个人原因”,并按要求上传监护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4.提交申请前,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相关流程办理须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照相应申请准备所需的佐证材料,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证明、监护人知情同意书等。
5.提交申请时,须填写客观、详实的申请原因,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提交后可在“我的事项——我发出的”中查看审批进度。
6.若审批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审批,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线下办理。
7.学校正式发文后,部分涉及公寓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党组织关系等手续仍需线下至相关部门办理。
此次上线的流程旨在通过数字化流程再造,实现全环节线上流转、材料电子归档、审批全程可溯,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做好宣传与指导工作,保障线上流程顺利运行。运行期间如有问题或优化建议,请反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8912660,联系人:魏老师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