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发〔2023〕8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生院2023年7月21日第6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笃盟等18人(见附件1)为相应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4年;同意聘任陈霞等378人为相应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3年(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7月聘任博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名单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日
校研发〔2023〕8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生院2023年7月21日第6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笃盟等18人(见附件1)为相应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4年;同意聘任陈霞等378人为相应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3年(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7月聘任博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名单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