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队伍建设,规范行业导师选聘与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六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选聘流程、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选聘依据
各培养单位须严格遵照《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校研发〔2021〕11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制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规范开展本次选聘工作。
二、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按照“拟聘导师网上填报申请 — 校内合作导师推荐 — 培养单位审核— 学校复核发文”的程序进行。
三、拟聘导师网上填报申请
1.拟聘导师访问兰州大学行业导师服务系统:hyds.lzu.edu.cn,完成注册后在线填写《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确认校内合作导师信息,提交后打印纸质版。。
2.拟聘任的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参照《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附件2)执行;纸质申请表需经拟聘导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将盖章后的纸质申请表扫描为 PDF 格式,上传至导师服务系统,完成个人申请提交。
四、校内合作导师推荐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yjs.lzu.edu.cn),按 “培养 — 专业学位 — 行业导师审核 — 批量下载审批表” 路径,为每位拟聘导师单独下载《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审批表》(附件3)。
2.校内合作导师从思想品行、职业素养、行业影响力、合作基础和预期成效等方面对拟聘导师予以评荐。
五、校内培养单位审核
1.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修订(制定)本单位行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经所属专业类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本次选聘工作依据。
2.培养单位中层单位党组织对拟聘导师开展思想政治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术背景、行业指导能力等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3.培养单位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将 PDF 扫描件批量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审批与报送。
六、时间安排
1.拟聘导师网上提交申请表:2026年4月20日截止。
2.培养单位提交审批表:2026年4月30日截止。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278,邮箱:zyxw@lzu.edu.cn,
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3。
附件2:兰州大学各培养单位专业类别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