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对相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
一、我校涉及调整范围及规则
1.本次对照新版学科目录的专业调整,我校涉及原2011版目录中要调整的学位点分为两方面:
一是艺术学理论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主责单位文学院)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主责单位艺术学院)2个学位点需要按照新版目录进行调整,需要提交调整申请后审批。若不提交对应调整申请视为放弃,有关学位授权点将按程序予以撤销。
二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调整名称、代码及所属门类,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无需我校再申请。
2.艺术学理论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选择对应调整为艺术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调整后的学科方向应参考新版目录中艺术学学科所界定的学科方向确定。
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现有招生领域135101音乐和135108艺术设计)对照新版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如两个领域均申请对应调整,按要求须对申请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类别进行排序。
4.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点仍按照原学位授权点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申请调整的各授权点间的骨干教师不得重复。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调整工作,坚持“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学科实际水平和专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工作要严守纪律,严把质量,不得弄虚作假,在工作中做好与师生的沟通,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
2.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11月28日之前提交调整申请,申请材料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充分审议。研究生院将组织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进行核查。
3.申请材料包括《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附件3,艺术学理论学科调整使用)《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附件4,艺术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使用)《学位授予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5)。所有申请材料不得涉密。
4.所有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和PDF扫描电子版,申请汇总表附件5提交1份纸质盖章版、PDF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表格。
联系人 :张国旭
联系电话:0931-8914060,13919812574
电子邮箱:xwxk@lzu.edu.cn
附件1-7(略,单独下达)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