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部分学位授权点申请按照新学科目录对应调整,具体如下:
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301)申请对应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301);
艺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授权点(1351)申请对应调整为(按先后顺序)设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授权点(1357)和音乐专业学位类别硕士授权点(1352)。
现对上述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监督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具实名。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 系 人:景阳 张国旭
联系电话:15101296109 1391981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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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