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立项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2021年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立项建设53门课程。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将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立项建设课程,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立足于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聚焦于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致力于研究生课程体系科学化建设,对照建设要求,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组织验收。验收基本要求包括:

    1.立项课程进入研究生培养方案。

    2.立项课程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可供全体研究生修读。

    3.立项课程提交一套完整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课件、教学视频。教学视频为课程节选视频或完整视频,节选视频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节选视频时长建议为5-15分钟。

    4.立项课程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要求,做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机统一。

    5.学院网站开辟精品课程建设专栏,做好课程建设推广工作。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立项课程教学大纲、课件、教学视频、学院网站课程建设链接,电子版材料。

    2.提交《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lzu.edu.cn。

    四、工作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书》(附件2),所在培养单位给予审核意见。

    2.研究生院根据课程建设要求进行审核,同时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采用答辩形式,汇报内容主要围绕课程建设情况、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课程开设和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等方面。答辩时间初步拟定于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课程验收结果纳入各培养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不合格的课程将在单位考核中进行分数扣减。

    4.统筹推进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和教育数字化工作。研究生精品课程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要积极谋划课程资源数字化建设工作,主动对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模块建设要求和技术指标,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数字化建设,提升学校学术影响力。学校后期也将出台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化课程建设的相关鼓励政策。

 

   附件:1.2021年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2.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计划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书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