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度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通知》(甘学位函〔2024〕1号),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全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以下简称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旨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

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带头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三、推荐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落实研究生立德树人首要职责成效优良,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到位。

2.符合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要求,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水平高、指导能力强。深受学生尊敬爱戴,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学术成果突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指导方式具有创新性。原则上申报对象为研究生教学一线教师(校级领导不得申报),且同时满足指导过5届以上研究生,科研训练与专业实践规范,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

4.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效高、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导师和导师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研究生导师团队应具有合理的梯队结构,以及良好的协作和团队精神,具备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团队具有标志性业绩。

6.近五年出现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在国家、省级、学校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学位论文负面清单数量较多的导师、目前在读超学制博士研究生比例超过50%的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

四、推荐名额

甘肃省下达学校推荐优秀导师名额2名,优秀导师团队名额1个;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优秀导师推荐人选每单位不超过1名,申报优秀导师团队每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五、推荐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鼓励导师参与申报,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要求及本单位导师管理相关办法,参照一贯表现、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综合因素,遴选产生推荐人选或团队,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对推荐人选及提名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3.提交学校审议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对于提升导师队伍建设质量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把条件,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推荐具有标杆示范、典型引领作用的导师和导师团队。

2.2024年5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推荐材料,包括:

《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推荐表》《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甘肃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推荐表评价与推荐意见需由中层单位党委进行审核,提供不少于500字的书面意见,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和学院公章。上述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学校最终确定推荐的甘肃省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的候选人还需录制通用格式的典型事迹VCR,要求音质画质清晰,每个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联系人:景阳,张国旭,联系电话:0931-8914060,电子邮箱:xwxk@lzu.edu.cn

 

附件:推荐表格汇总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