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要求所有参评学位点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系统上传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系统填报基本状态信息表。为做好我校自评材料提交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参评学位点及学院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会审议通过后,将电子版发送至xwxk@lzu.edu.cn,纸质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贵勤楼A303办公室,学校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系统。
请各参评学位点、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在前期自评报告基础上认真吸纳专家组评议意见、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注意:一是报告正文严格控制8000字,二是时间统计节点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其他请严格按照附件编写说明要求撰写。
2.部分已撤销学位点、对应调整学位点以及周期内授权层次升级的学位点不用参加本轮评估,也不用提交自评材料(具体名单单独通知到学院)。
3.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工作待国家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布置,请各学位点和学院做好填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景阳 张国旭,8914060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