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我院聘用制(B岗)人员笔试等相关环节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人员范围:经初审通过且自愿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考试人员(见附件),均需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时间:3月31日(星期一) 9:00—11:3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304室。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聘用制(B岗)应聘登记表》;
4.相关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不全或与报名材料不吻合者,复审不予通过。
二、笔试安排
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601。
考试形式:现场笔试,满分100分。
三、心理测试
时间:3月31日(星期一)16:30—17:00。
地点:笔试考场。
心理健康测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通过手机登录作答,具体以监考人员安排为准。
心理健康测试合格且笔试成绩排名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面试
时间:2025年4月1日9:00—11:3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12室。
面试形式:个人陈述(5分钟以内,可使用PPT演示),专家提问(2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人员进入试岗考察环节,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五、考察、体检
研究生院于2025年4月11日前成立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谈话、试岗等形式对面试考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情况和考察结果填入考察表。如有不适合聘用的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须于2025年4月11日前(周一、周三上午)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含替补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含替补人选)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如有不适合聘用的情况,替补人选依次递补拟聘。
七、聘用
研究生院将拟聘用人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由学校签约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被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1日前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来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须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相关规定。
3.校内学生持校园卡参加应聘考核;校外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应聘考核。
4. 经初审通过且自愿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考试人员(见附件1)请于3月28日前加入研究生院B岗笔试群(附件2),命名方式为姓名+手机号,逾期未入群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127
附件1 笔试人员名单
附件 2 研究生院B岗笔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