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校办发〔2024〕11号),清明节自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为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1.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走访宿舍等多种形式,围绕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全覆盖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漏一班,不少一人。
2.倡导安全文明祭祀活动,倡议摒弃烧香纸、放鞭炮等陈规,践行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注意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
3.加强爱国教育,开展英烈缅怀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活动。倡议在清明节假期期间,开展学生党员英烈网上祭奠活动,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校内及就近的英烈纪念点开展英烈缅怀活动。
二、落实安全管理,掌握学生动态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学生须通过学生工作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准确填写外出信息,外出期间要和辅导员、导师、班主任保持联系,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办理销假手续,学院详细掌握学生外出情况和动态。
2.落实在校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准确掌握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据准。
3.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丰富学生生活,认真细致地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困难,确保在校学生关心到位。
三、做好假期值班
各学院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严禁脱岗、提前离岗,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值班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并报送至相关部门。
学工部 研工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