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准确掌握导师在岗履职状态,保障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核对研究生导师在岗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离职、退休、不在兼职教授聘期内的导师原则上自然解聘。学院应定期梳理离职、退休、不在兼职教授聘期内、连续五年未招收或培养研究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导师名单,并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院前期已根据导师人事状态、兼职教师聘期对研究生导师状态进行了维护。请各培养单位核对研究生综合系统中本单位的导师当前状态,在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将导师实际在岗情况与系统内导师状态不一致的填写至附件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岗情况核对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贵勤楼A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wxk@lzu.edu.cn。若系统导师在岗状态与实际在岗状态相一致的,也需向研究生院反馈“无导师状态不一致”的核对结果。
联 系 人:田丽梅 景阳
联系电话:0931-8914060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