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学科画像、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范围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五部分内容。
一是补报本单位未在专家库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四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五是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单位聘任的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应报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报送与更新的内容请参考《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段》(附件3)。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3月16日前发送xwxk@lzu.edu.cn,学校统一上传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系统进行校验。
五、其他事项
1.信息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确保各项字段完整、准确。
2.汇总表中表头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表示需参照填写规则选择性必填,灰色为选填项。
3.原有《专家信息表》将单独下发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可直接进行专家信息增补和修改。
4.对于离岗的专家,或确因年龄或身体健康原因不愿再担任评审专家的,请首先联系研究生院在系统进行删除,后删除《专家信息表》中专家信息。
联系人:田丽梅 景阳,联系电话:8914060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