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2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工作要求
2022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各环节要求参照6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的要求执行。6月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未通过的,不得在9月批次提出学位申请。
二、学位申请工作进程
1.文字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由各相关学院完成,请提前联系学位办公室分配检测篇数,并于7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检测结果。
2.科研成果审核
各相关学院于7月10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纸质版科研成果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审核结果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版)。在此之前,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电子档案”模块科研成果信息的填写。
3.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自行送审学院除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MBA/MPA、JM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延时公开、以及学校统一抽取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评阅。各相关学院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匿名化处理并将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两个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学位办公室邮箱。同时,需提醒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位答辩申请,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信息。
各相关学院须于8月25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由学院自行送审的学位论文,具体要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4.学位论文答辩
各相关学院须于9月4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公告须提前3天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
5.学位信息采集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相关学院要提醒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9月9日前完成学位申请审议工作,并将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 报送学位办公室。
6.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于9月14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上述需要各相关学院报送的材料,其格式请参照2022年6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的相关附件样式填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办公室咨询。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