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发〔2024〕1号),现将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类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个人评优开展研究生标兵(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2.集体评优开展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校内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2023-2024学年思政课考试成绩须为合格以上;2023-2024学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在校期间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不能重复参评;本学年度各类奖项可以兼评。
(二)具体条件
1.研究生标兵: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
2.优秀研究生标兵:从研究生标兵中产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品学兼优、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优秀班级: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5.研究生先进集体: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研究生文明宿舍: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四、评选名额
1.研究生标兵各培养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评选推荐。
2.优秀研究生标兵各培养单位从研究生标兵中评选产生,是递进关系,占研究生标兵名额的10%。
3.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培养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评选推荐。
4.研究生优秀班级各培养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评选推荐。
5.研究生先进集体各培养单位按照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学校评出10—20个。
6.研究生文明宿舍各培养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评选推荐。
五、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评优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本次评优工作的学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
3.个人评优类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须同时提交申报研究生标兵。集体评优类由申报 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操作,“支撑材料pdf版”可根据需要上传。
4.各单位初评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
5.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得各类评优的研究生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研究生优秀班级、先进集体、文明宿舍额外奖励集体活动经费。
附件: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通过OA另外发送)
党委研工部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