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届兰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品行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诚信意识。
4.学习成绩优秀,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5.在研期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班团组织、党支部、辅导员、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择优推荐。
2.本次评优工作的学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申报人可在系统上传“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
3.各单位初评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并于2月28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
4.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党委研工部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