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干部兼职辅导员:
根据组织部、研工部《关于选拔优秀干部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研究确定了第三批干部兼职辅导员拟聘人选。
按照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研究生培养规模、生师比、立足研究生多校区培养等因素,确定拟派往单位,分配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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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派往单位 |
分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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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茹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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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济学院 |
辛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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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李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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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历史文化学院 |
郭小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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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学院 |
俞利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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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魏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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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安 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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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哲学社会学院 |
杨雪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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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
莫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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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学院 |
高先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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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化学化工学院 |
张 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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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工智能学院 |
刘晓禾 |
本次聘任的干部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两年,自2026年8月至2028年7月,期满自然解聘。
党委组织部 党委研工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