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落实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对专业实践环节的要求,全面详实掌握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和专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整体情况,现决定对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和实践基地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目的
本次信息采集获取的数据,将作为今后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源配置,校级实践基地申报,校外导师选聘、培养质量评价和绩效奖励认定的唯一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数据全面、详实、准确。
二、采集方式
本次信息采集利用研究生院新开发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该平台将作为今后学校和学院对校外导师和实践基地统一管理平台,方便各单位对以上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
三、采集要求
1.进入系统的校外导师应为学院正式聘任且在聘期内的校外导师;实践基地应为与学院签署正式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基地。
2.各单位须按照系统字段完整填写,并将正式的导师聘任文件或基地协议拍照后上传系统。
3.请各单位登陆新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w.lzu.edu.cn/),按照路径点击“过程管理——专业学位——校外导师或实践基地”,进入录入界面。
点击界面右上角的“新增”或“导入”按钮录入。建议单条或少数记录的信息采用“新增”方式逐个录入,批量记录采用“导入”方式。
校外导师中“导师编号”和“电子邮箱”字段信息、实践基地中“基地编号”字段信息,在其他信息录入完整并点击“确认”的情况下,由系统自动生成。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材料中填报和后续新聘任或签署的校外导师信息和实践基地信息于3月19日之前完成信息填录。后续新增校外导师和实践基地信息及时完成系统录入。联系咨询:0931-8915278 联系人:贺小军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