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为了贯彻《兰州大学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本学期各学院的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在课程结课后即可组织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后及时公布并提前报备研究生院。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其中《高级英语口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网上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综合英语》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见附件。

    二、考试纪律

    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兰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17〕32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校研〔2019〕75号)文件要求,严格组织考务及有关工作,组织我校正式教职工担任监考,并对监考人员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好巡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2.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考试安排,最晚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模板见附件)。考试安排不得任意变动,课程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20分钟。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有关课程考试的规定。

    3.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研究生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研究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4.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成绩录入和提交,并打印成绩单。专业课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学院永久存档,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经任课老师、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5.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实际,落实研究生错峰离校的要求。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教学和科研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和春运等因素,合理安排名下研究生错峰放假,避免聚集。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政治课考试安排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外语课考试安排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安排(模板)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