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现将课程教学组织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1.研究生课程为学校教学资源的一部分。除公共必修课限定选修外,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体研究生开放选课。排课时可以对教学班的选课人数进行限制,但不得限定选课学生的学科专业方向背景。

       2.各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课程安排是否与培养方案要求一致,防止漏排错排(复制往年排课结果的单位请务必将排课结果与当前执行的培养方案进行比对)。排课前应保证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已在系统内发布,教学大纲中应明确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法。教学资料(教材、PPT、讲义等)审核不合格课程、未上传教学大纲或大纲不符合要求、关键信息缺失(上课地点、上课时间、课程负责人等)的课程将无法排课。

       3.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和课程大纲进行排课,不得跳周次、跳节次编排;三节连排课程不得从第2节、第6节、第10节起排,各开课单位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上课地点;除了非全日制的课程外,其他课程不得四节连排

       4.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组会、讨论会等研讨指导环节,不建议设置为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不符合开课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在10人以下,博士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在5人以下)且选课研究生均为任课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绩效不予核算

       5.各单位和课程负责人,应加强课程配套教材审查。如课程配套教材变更,需及时组织教材审查,确保教材符合《兰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3号)有关规定(教材选用工作已单独下发布置)。

       6.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基于课程特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如任课教师希望采用其他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须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有特殊安排的课程排课时须备注明晰。

       7.涉及多校区排课的单位应根据授课对象实际情况和学生跨校区通勤情况,将课程安排在选课人数较多的校区或分别在不同校区加开班次。

       8.对于学生助教参与的课程应明确助教工作内容及要求,强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研究生助教对课程教学的辅助作用。

       9.以教学团队授课的课程,必须将所有任课教师排入系统,以便做好后续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学任务量证明开具等工作。

       二、课程数字化建设要求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在超星泛雅平台实现数字化建设或升级改造任务。通过研究生课程数字化升级,赋能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治理、教育创新,加强和夯实应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激活并建立课程,编制课程教学目录、课程描述等;

       2.完成相关教学资源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作业、往届试题、课外阅读材料等;

       3.录制课程视频资源(逐步完善):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课堂实录、录播教室实录、PPT录制等形式;

       4.加大AI助手、知识图谱、专业图谱等的使用。

       5.2024年以前学校资助建设的全部课程,应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扎实做好课程数字化的任务。

       三、工作安排

       1.公共课由开课学院负责具体排课工作。根据教学进度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形势与政策、综合英语)主要面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直博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培优计划、本研贯通、强基计划)开设,2024年秋季学期未选课或考核不通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选修。。

       2.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排课,请各培养单位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课表及时段(附件1)插空安排专业课,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学”模块“维护排课”栏目下完成排课任务。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系统排课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并完成系统排课工作。

       4.排课结束后,1月13日至1月17日及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2月17日-2月21日)将开放学生选课权限,逾期学生选课权限自行关闭。

       四、其他说明

       1.经与教务处协商,拟借用观云楼、杏林楼、榆中校区公共教室的课程将由研秘老师在本科生教务系统中占用教室,占用教室时请务必遵守教务处及研究生院排课规则。各单位应仔细核对所借用教室与研究生系统排课信息是否一致。

       2.由于入驻榆中校区的学院增加,公共楼宇教室趋于紧张,建议开课学院在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将10人以下的选修课安排在暑期学校内进行授课(夏季学期排课选课另行通知)。

       3.拟聘校外人员任课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应当按照《兰州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校人〔2024〕81号)聘任条件及聘任程序将相关校外人员聘任为“兼职授课教师”,学校发文聘任后学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外聘教师管理”功能录入外聘教师信息,附件中上传学校发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4.研究生院在做好常规教学督促的同时,将对全部课程进行数字化建设的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做为本年度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课表及时段

                  2.本科教务系统集中排课占用教室操作指南

                  3.网络教学平台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