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4年度立项的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校研发[2024]8号)要求,特对全体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共32项(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检查项目是否按预定的研究方向进行,重点考察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是否完成了研究目标的阶段性任务、项目研究过程中是否存在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2.阶段成果:审核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论文、教学案例、教材、教学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成果需符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评: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单位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成果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将初审合格的《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lzugso@lzu.edu.cn。
3.学校函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复核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视为中期检查通过,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四、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自查自评:2025年6月3日之前完成;
2.单位检查并报送材料:2025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3.学校函查及公布:2025年6月17日之前完成。
五、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学校划拨70%的立项经费,用以支持项目继续执行。
2.各项目所在的培养单位,请认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严格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31-891527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3
附件1:兰州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