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成果

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4年度立项的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校研发[2024]8号)要求,特对全体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共32项(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检查项目是否按预定的研究方向进行,重点考察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是否完成了研究目标的阶段性任务、项目研究过程中是否存在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2.阶段成果:审核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论文、教学案例、教材、教学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成果需符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评: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单位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成果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将初审合格的《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lzugso@lzu.edu.cn

    3.学校函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复核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视为中期检查通过,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四、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自查自评:2025年6月3日之前完成;

    2.单位检查并报送材料:2025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3.学校函查及公布:2025年6月17日之前完成。

    五、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学校划拨70%的立项经费,用以支持项目继续执行。

    2.各项目所在的培养单位,请认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严格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31-891527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3

附件1:兰州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