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不断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教育和专业实践指导,落实“双导师”指导责任,根据《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细则》,现对聘期已满的行业导师进行聘期考核,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开展聘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工作面向于2022年1月聘任且处于在聘状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主要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在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1. 师德师风
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情况;是否存在不当言行或违规行为。
2. 指导过程与成效
参与研究生培养环节活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答辩等);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情况(指导人数、实践考核等);参与指导研究生在实践项目、专业竞赛、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 协同育人贡献
与学校合作的在研项目情况;参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讲座报告、实践基地建设等情况;促进校企合作与交流的贡献。
三、考核程序
1. 个人自评
导师本人进入网址https://jsj.top/f/NTaxGi,在线填报《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自评表》,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2. 培养单位考核
单位考核包括思政考核和业务考核两部分,思政考核由各单位党委负责,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情况,思政考核要书面征求行业导师所在单位意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况,同时征求是否续聘意见;业务考核由各单位专业学位教指委统筹,行业导师的校内合作导师应结合行业导师自评表数据,重点从指导过程与成效、协同育人贡献等方面全面考核行业导师的履职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和是否推荐续聘意见,专业学位教指委结合行业导师自评和校内合作导师意见进行评议,并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聘期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行业导师思政考核不合格者,聘期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聘期内未参与任何培养工作的行业导师,聘期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培养单位考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
3.学校备案
各单位结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意见,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填写《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考核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于考核为优秀的行业导师,由学校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行业导师,将不再予以续聘。
导师本人不参加考核或无意愿继续担任行业导师的,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
五、联系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学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931-8915278,电子邮箱:zyxw@lzu.edu.cn,办公地点:盘旋路校区贵勤楼B303。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