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学生对2021年度兼职辅导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12月下旬
二、参加评议人员范围
每名兼职辅导员可自行选取工作对象的一个年级,该年级的全体学生即为评议对象。
三、具体形式
全体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参加问卷调查。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统一反馈兼职辅导员评议对象统计表,于11月16日前发送至yjsjz@lzu.edu.cn;
2.请各单位做好参评学生的动员与组织工作,原则上,参与评议的学生数不低于所选取评议年级学生总数的50%;
3.研工部将学生的评议结果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各单位在兼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培训以及考核等工作中予以参考和体现。
研工部 学工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