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申请人员: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工作的提示函》《兰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校研〔2021〕29号),现将我校开展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工作安排入下:
一、报名范围
(一)“国优计划”师范生。我校“国优计划”师范生2025届毕业生。
(二)教育类研究生。我校攻读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2025届毕业生。
二、认定基本条件和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过程性考核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3.教育实习实践,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1学期。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累积不少于36个学时(培训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职业能力测试
通过过程性考核的研究生可申请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根据相关文件,两部分均不低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测试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判定,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在校级(含)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面试。
研究生毕业前如未通过学校组织的职业能力考核,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学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自愿原则,我校研究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
通过考核测试的研究生由兰州大学统一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仅限在有效期内、有效学段与学科使用。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研究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程序及时限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报《兰州大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考核情况表》(附件3);
2.教师教育课程成绩单及实践教学证明(成绩证明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实践教学证明由学生实践单位出具)。
3.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出具的电子版学习证明。
(二)资格初审
高等教育研究院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及从教意愿,形成进入职业能力测试名单。
(三)截止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截止3月31日。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257;
纸质材料提交至兰州大学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8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gdjyyjy@lzu.edu.cn。
研究生院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