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与时间安排
科研成果审核、文字复制比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时间节点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进程表”和本单位制定的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进行。
二、科研成果审核
1.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纸质版科研成果材料(附件1和学术论文或专著首页、其他科研成 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附件2还需提交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2.科研成果为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正式发表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有科研成果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其科研成果审核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审核过程材料需留存备查。
三、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1.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2.检测篇数请学院联系学位办公室分配。
3.学院应按时报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学位论文延时公开
1.因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或商业秘密等暂时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评阅前,申请人须填写“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延时公开申请表”(附件4),延时公开期限不超过2年。后续不再受理延时公开的申请。
2.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延时公开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加大对延时公开学位论文的抽检力度,严把质量关。
五、学位论文评阅
(一)指导教师意见
学位论文评阅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给出“指导教师意见”(学位申请书第VI部分)。指导教师同意评阅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二)研究生院送审
1.送审范围
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延时公开、申报优秀论文评选、近三年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所指导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抽取的硕士学位论文,抽取范围覆盖各学院所有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对上一年度不存在学位论文质量负面清单情形的学院抽取比例为同批次硕士学位论文的10%左右,对上一年度存在学位论文质量负面清单情形的学院抽取比例为同批次硕士学位论文的20%左右。
2.送审程序
(1)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信息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填写学位论文送审信息。
(2)学位论文及摘要匿名处理
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两个电子版文件。学位论文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10730_学号_LW.pdf(例如:10730_12001234567_LW.pdf);学位论文摘要须为TXT文本格式,命名规则为:10730_学号_ZY.txt(例如:10730_12001234567_ZY.txt)。。
学位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参考文献列表除外),同时须删去致谢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列表中的作者姓名用“第几作者”代替,不能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例如:新型低合金高强韧性耐磨钢的研究.钢铁.1999,23(7):41-45.第一作者)。
(3)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电子版学位论文和摘要,同时填写“2023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汇总简表”(附件5)。
各学院通过办公邮箱将学位论文、摘要及附件5表格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lzu.edu.cn;博士、硕士分两个压缩包分别发送),不受理申请人个人发送的评阅论文。
(三)学院自行送审
其他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评阅,同行专家评阅意见书务必使用新版学位申请书中的模板。
(四)结果报送
学院应按时报送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汇总表(附件6),评阅通过、未通过的结果均要报送。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