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2016〕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2.获学位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申请延迟公开的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反映作者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材料详实,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5.学位论文评阅中至少有两份总体评价为“优秀”,且同时推荐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当前发展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2.论文观点正确,运用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现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材料详实,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5.学位论文评阅中至少有一份总体评价为“优秀”,且同时推荐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预推荐
所有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均须通过教育部送审平台评阅,评阅结果作为能否申请学位及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依据。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前学生无需提出评优申请,学院不再进行预推荐。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结果向学院提出评优申请,申请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2)硕士学位论文均通过教育部送审平台评阅的学院,评阅前学生无需提出评优申请,学院不再进行预推荐。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结果向学院提出评优申请,申请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3)硕士学位论文不使用教育部送审平台评阅的学院,评阅前学生需向学院提交评优申请,学院进行预推荐。学院须于4月17日前报送“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预推荐名单”至学位办邮箱xwb@lzu.edu.cn,并在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送审方式设置为学校送审,学位论文将通过教育部送审平台评阅。
(二)最终推荐
在个人申请和导师审核的基础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推荐人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和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分别形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排序推荐名单。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在系统中确定优秀学位论文最终推荐名单,并在系统中报送。
(三)专家组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四)公布评选结果
学校对拟确定的兰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入选名单。
四、其他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材料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预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