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近期将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由研工部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涉及2项,包括“苏州育才奖学金”以及“瑞京奖学金”。
奖励对象:“苏州育才奖学金”奖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11个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二、博二研究生。
“瑞京奖学金”奖励第一临床医学院6人,基础医学院4人,第二临床医学院3人,护理学院1人,公共卫生学院1人。
申请条件、资助方式以及拟获奖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5月19日之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研究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二)学校审核、公示(5月20日-5月26日)
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名单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5月19日前通过“智慧研工”报送推荐名单。个人事迹材料以“附件”形式通过“智慧研工”系统报送,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联系人:曾玉娟,联系电话:8912963 。
研工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