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做好2020年“双一流”研究生课程提升计划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指南(2020年)》和《兰州大学2020年“双一流”建设项目经费配置方案》,研究生课程提升计划经过前期申报、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建设54门课程,其中人文和科学素养课程8门,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课程26门,学科前沿和学科交叉课程20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了做好以上课程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统筹安排,明确建设责任

研究生课程提升计划是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研究生院与各课程建设单位签订《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根据建设要求统筹做好课程建设、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课程使用等工作,确保立项课程达到预期目标。

二、把握建设进度,做好经费管理

研究生课程提升计划的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院根据立项结果切块下达到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是项目负责人。经费支出范围按照《兰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财〔201828号)规定执行。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序时进度。具体为:630日预算执行率不低于50%930日预算执行率不低于75%1225日前预算执行完毕。对执行序时进度不达标的项目,项目经费由学校统一调配,不再追补。

三、强化目标导向,完成课程验收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协助和督促立项课程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建设工作。研究生院将对全部课程进行验收,验收基本要求为:

1.立项课程全部进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可供研究生使用。

2.立项课程面向全体研究生开放,可供全体研究生修读。

3.立项课程提交一套完整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课件等。

4.立项课程提交一套教学视频。

5.立项课程对照建设申报书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6.立项课程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为研究生学习提供链接。

四、经费下达和验收时间

1.经费下拨时间:各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签订课程建设协议后,建设经费立即下达。

2.课程验收时间:课程建设最长周期为1年。乙方负责建设的课程如已经达到验收指标的要求,随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但最长建设时间不得超过1年。

验收结果优秀的课程,可以继续申请下一年度建设项目。

建设周期内如有立项课程没达到验收要求,将影响下一年度相关培养单位课程申报和立项。

 

附件1 立项建设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 研究生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docx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