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项目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2023年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拟选派并资助4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圣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1.选派类别: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

       2.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48-60个月

       二、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最长48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

      2.圣母大学将采取奖学金(助教金、助研金等)的形式为留学人员提供前48个月的全部学费,并将提供完成学业所需的第五年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具体以圣母大学公布的要求为准 )。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选拔对象:

       我校优秀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圣母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圣母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圣母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七)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圣母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八)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圣母大学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圣母大学要求申请博士入学,圣母大学将自行确定是否录取并资助学费。

      四、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负责部门

工作内容

时间

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报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其他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如遇疫情影响无法提交纸质件的,可提交电子版)

118

学生

单位要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实践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出具有针对性和有参考价值的单位推荐意见

119-11

学院

对确定的推荐人进行公示(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

1191111

学院

向研究生院上报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及学院对申请人的评价意见(Word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pyk@lzu.edu.cn,推荐人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意见明确

1114日前

学院

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11141115

研究生院

确定最终推荐人名单,填报网上审核意见等

1115-1120

研究生院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1120日前

研究生院

组织专家评审

12底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

公布评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

获得奖学金提名的申请人自行向圣母大学申请博士入学及学费资助

按照圣母大学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

圣母大学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233月底前

圣母大学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圣母大学确认是否接受圣母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合作奖学金资助

2023415日前

学生

办理派出手续

20235月起

学生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4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办公室)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660

      邮    箱:pyk@lzu.edu.cn

      附件:1.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2.在职单位同意申请公派留学证明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