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
为掌握了解学位授权点现状,贯彻内涵发展理念,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位点规范化管理,现就学位授权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布置如下:
一、采集内容
全校一级学科下的学科方向及人员;专业学位类别下的培养领域及人员。有关说明如下:
(1)学科方向、培养领域
1.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填报,方向领域必须已开始招生。
2.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自主设置的方向或领域原则不单独列,须归属到上述国家规定的学科方向或领域下,但若确有特色优势且已发展较为稳定的可单独列出,但一般不超过2个。
3.学校已自设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可单独列出。
(2)人员信息
1.指本学位点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必须为当前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或与学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在岗人员。
2.每位教师严格按照主要研究归属,填报在1个学术学位点的1个学科方向和1个专业学位点的1个培养领域,即全校一级学科之间的专任教师不能出现重复,专业学位类别之间的专任教师不能出现重复。
二、基本要求
1.人员归属情况将作为学科专业调整、学科评估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和学位点认真梳理,如实完整地填报,人员归属确定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2.多单位共建学位点由主责学院汇总填报,共建学院必须按时向主责学院提供信息。
3.2024年已确定申请撤销的学位点不再填报。
4.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19日前完成填报,将电子版(excel)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学位点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主责单位公章)发送至xwxk@lzu.edu.cn。
联系人:张国旭 景阳
联系方式:8914060 xwxk@lzu.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2日